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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领取了养老金怎么清退?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03-25 09:31

  按我省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重复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以下简称《部规5号》)下发前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清退,《部规5号》下发后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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