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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从2009年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各市、县采取手工认证等多种措施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了统一认证的流程,同时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2019年9月,省城乡居民保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闽居保〔2019〕25号),部署全省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多种手段,从2019年10月开始全面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省通过互联网认证等方式完成资格认证达375.98万人,占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约80%。